河南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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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取向问题

 【摘 要】 本文认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是,无论是对异文化的研究还是对自身文化的研究,都要以“相对价值中立”的态度,通过理解和诠释法,解决社科研究中研究者价值影响问题,追求相对客观、相对公正的研究结论。

  【关键词】 社会科学研究;价值取向;相对价值中立;诠释
  社会学科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应同属于科学研究范畴。但两者不可避免受研究者价值取向的影响。从研究对象来讲,自然科学研究的是客观实在体,而社会学科研究的是人及其思维、感情、激情等方面的东西。可见,社会学科的研究不同于自然科学,不仅要看实在体,还要把研究对象当作具有七情六欲的复杂的人的活动去理解和诠释,否则研究将无从谈起。本文从研究异文化和自身文化两个方面着手分析社科研究中研究者价值取向的影响问题。
  一、研究异文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当研究异文化时,其研究将难以避免或多或少受到研究者早已根深蒂固、潜移默化的价值取向的影响。然而,科学研究就要求研究结果不能被主观价值左右,也就是实证主义和诠释主义者要求的都是研究中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有一个方法可以解决在研究中可否研究者价值左右的问题,即通过理解或诠释的方法,也可叫做换位思考法。
  当研究异文化时,实际上研究者凭借早已根深蒂固的文化和价值去解读另一个文化世界,所以这个研究受研究者自身凡人文化和价值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既然不可避免,那么干脆不求价值中立或无涉,只求“相对价值中立”。相对价值中立是指人类现有的情况下,研究中试图无限接近价值中立或“绝对价值中立”,把价值取向的影响降到最低,追求较客观的结论。
  追求相对价值中立具体如何操作呢?只能运用人类特有的理解或诠释的方法。具体通过以下两点:一是必需有一个沟通的媒介,即语言、符号或普世的价值;二是必需依靠人类特有的理解品质。首先,沟通是理解的前题,也是理解的方式。他的实质是心与心的沟通。不同的文化,千差万别,文化冲突(culture shock)时有发生,但毕竟同属人类,必有许多普世的语言和价值,即便是与世隔绝几千年的土著居民,也能理解简单的外来形体语言。譬如,我们把手放在嘴边作吃饭姿势,相信土著居民便会理解。其次,理解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只有人类能做到对他人乃至动物的“同情”和理解。正因如此,研究者在研究异文化时通过其特有的理解和换位思考的特质来诠释异文化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必要的。诚如印度伟大思想家、诗人泰戈尔所说:“人的一切重要言论不是通过语句而是通过精神来判断的——这是在历史中伴随着生命的成长而呈现出来的精神。”[1]
  二、研究自身文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研究者研究自身文化时,同样受到研究者长期习惯的价值和文化的影响。但不同于研究异文化,研究自身文化时不存在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其实,自身文化的理解和诠释就是自身文化的直接表达。自身文化的表达本身就是一种诠释,此时不存在“为什么”的问题,因为这里表述本身就是终极答案。但其仍然受到自身价值的影响并且难以避免,对此我们只能以无限接近“零价值取向”的态度,做到“相对价值中立”,[2]进而用“假想”的办法来加以把握和操作。
  关于自我的理解在著名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我” 思想中找到理论依据。在库利的自我意识形成的三阶段里,“将设想自己在他人面前的行为方式;设想和理解他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以及根据自己对他人的评价的想象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并据此做出下一步反应。”[3]研究自身文化时为自身价值所受影响降到最低,做到相对价值中立,可以把研究者自己“假想”成异文化的人,用外面的眼光和视角,进行比较、观察和分析自身文化。这样,既能够摆脱自身文化的影响圈套而扩大研究者视野,又能够从不同的文化视角分析,有助于研究的全面和客观。
  三、讨论与结语
  第一,在研究中为什么同一现象不同学者得到不同的结论,这是否归因于社科研究中研究者能否做到价值中立的问题;社科研究中价值取向的影响难以避免,但影响过多是不可取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能否价值中立的问题上,众多的自然科学及社会实证主义者、诠释主义者都主张价值中立。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和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可以完全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同属科学不应由研究者主观判断和价值倾向左右。甚至诠释主义者虽然承认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同自然科学研究有差别,但价值取向上仍主张中立。对此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的结论是很好的实例。用弗里曼的话来说,“由于其带着很深的文化决定论的信念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去研究,因而其得到的结论也是不可信的”。
  另外,批判主义者则认为在研究中不主张价值中立。最近国内不少学者不主张社会科学的研究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如社会学家郭星华在《也谈价值中立》中说:“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虽然在自然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也不是截然分离的,但在社会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在考察社会发展、变化规律时,在观察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众多的社会科学家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不同,他们的思想和所建构的理论无一不打上历史时代和价值观念的烙印,要想排斥价值做到‘价值中立’无异于天方夜谭。”[4]总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是不争的事实。研究者价值取向对研究的影响是之所以同一现象不同的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第二,在研究异文化时对研究者价值的影响应如何把握和操控。由于社科研究难免受研究者价值影响,当研究异文化时,只能以追求相对价值中立为目标,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予以解读、分析异文化。
  第三,在研究自身文化时研究者价值的影响持何态度,理解和诠释如何加以运用。与研究异文化不同,研究自身文化不需要过多的沟通和语言媒介,其不仅受研究者价值取向的影响,甚至更多。故而,依然以相对价值中立为追求目标,运用照镜子式的理解法,即库利的“镜中我”作为基本方法来研究。
  综上所述,首先,在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正因如此,产生了对同一个现象不同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现象。其次,无论异文化的研究还是自身文化的研究,研究者价值影响上,以“相对价值中立”的态度,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此,基于人类现有条件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一事实,选择尽可能地把研究者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降到最低,进而依靠理解和诠释法,追求相对客观、相对公正的研究结论。
  【注 释】
  [1][印]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人生的亲证.宫静 译.商务印书馆,2007.序言.1.
  [2]“零价值取向”相当于绝对的价值中立,是针对“相对价值中立”提出的,我们认为是新提法.
  [3]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91.
  [4]郭星华.也谈价值中立.江苏社会科学,3.
  【参考文献】
  [1]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周晓虹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2]弗里曼.米德与萨摩亚人的青春期.李传家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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